滲水噩夢揮之不去,源頭未明害苦兩老!「呢度得兩個差唔多成九十歲嘅老人家住,幅牆滲水滲到甩晒灰仲起埋泡,下面仲有電掣,萬一漏電點算?」李先生指年邁父母居於土瓜灣北帝街,指近日居所滲水問題愈趨嚴重,曾向滲水辦求助,惜一直未能尋獲源頭,擔心兩老會發生意外。
滲水辦發言人指,今年五月接獲1823轉介有關投訴並曾派員調查,發現涉事單位客廳天花及牆身有滲水情況,並到上層單位進行色水測試,惟未能確認滲水源頭,將安排顧問公司調查,以確定滲水源頭,並已致函通知投訴人。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當證實滲水源頭,滲水辦會向有關業主或住戶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在指定限期內減除有關妨擾,如未能遵辦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如持續違例,每日可加判罰款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