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電動車 全港增百個充電器

【本報訊】為鼓勵市民積極轉用「零排放」的電動車,減少路邊廢氣,環境保護署斥資一百四十萬元在十六個政府停車場加裝一百個中速充電器(「中叉」),「叉電」時間比現時標準充電器大減三至六成。「中叉」適用於本港現有電動車型號,但國產比亞迪電動的士不適用,本周五起免費供車主使用。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方健華坦言,基於公平原則,設有充電設施的泊車位不會在繁忙時段優先供電動車使用,意味電動車仍需與其他汽車爭位。

於政府停車場 減叉電時間

市面現有一千個電動車標準充電器(「標叉」)及十個快速充電器(「快叉」),今次加裝「中叉」同時配備「標叉」,屬二合一「叉座」,車主可因應實際需要選擇合適充電器,增設的停車場包括上環林士街停車場、天星停車場、大會堂停車場和沙田政府合署等。機電署機電工程師盧振光表示,充電時間取決於電動車充電器設計,現有型號電動車使用「中叉」所需充電時間比「標叉」大減兩至三成,新型號電動車更可大減逾六成。他重申,充電設備純屬輔助設施,車主出門前應確保電動車有足夠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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