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廚神」死後 銀行入稟追討275萬

【本報訊】一個月前疑因受欠債困擾而燒炭自殺身亡的「少年廚神」劉嘉麟(阿B),其遺產代理人及母親被南洋商業銀行入稟高院,追討約二百七十五萬元欠款。入稟狀指,劉於生前曾與其母一同作擔保人,擔保劉獨資經營的海鮮批發公司向南商借錢,但劉的公司未有如期還款,南商在劉自殺身亡後發律師信追討欠債不果,遂興訟向兩名被告追討欠款。

母與遺產代理人列被告

原告是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兩名被告分別是劉嘉麟的遺產代理人及蕭移歡。入稟狀指,劉獨資經營的祿億海鮮批發公司,於前年七月十九日與原告簽署借貸文件,獲原告批出最多達四百萬元的貸款額,劉、蕭二人於一個星期後與原告簽署擔保文件,作為祿億向原告貸款的擔保人。原告根據上述借貸和擔保文件,借出款項給祿億。

入稟狀透露,祿億於早前未有如期還款,截至本月八日,祿億拖欠原告本金和利息合共約二百七十五萬元,原告於本月十日分別向祿億、劉的遺產代理人及蕭三方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們在七日內還款,但原告之後仍未收回欠款,原告遂興訟向劉的遺產代理人和蕭追討欠款和利息。

劉生前居住的錦綉花園獨立屋,屋外仍留下一些已燒過的冥鏹和蠟燭,信箱內有多封信件。劉於兩年前與母親聯名以六百三十八萬元購入該處。據悉,該處現正放盤出售。

案件編號:HCA 141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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