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江樂士投訴東方李柱銘打擊壹傳媒對手

【本報訊】機密檔案披露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曾在一三年二月,向外號「李漢奸」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捐款三十萬元,為「搞事四人幫」中最少。李柱銘昨於電台被問及該筆捐款時,竟稱自己已不是立法會議員,而黎智英是他的朋友,故毋須向公眾交代或解釋。他又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同聲同氣」,反責爆料者在製造「白色恐怖」。惟資料顯示,李柱銘在出任立法會議員時,曾聯同當時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對《東方日報》一篇專欄文章展開刑事調查,令人質疑他利用公職身份為黎智英打擊市場對手,黎現時向李捐出巨款,不排除涉及延後利益。

九九年五月,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後,《東方日報》專欄文章「功夫茶」以「李柱銘做埋美國發言人」為題撰文。事後,李柱銘向當時手握香港刑事檢控大權的江樂士投訴,其後更透過江樂士將案件轉交警方,指有關文章涉及「刑事煽動罪行」,引起外界極大反響,結果有關投訴並不成立。

警發聲明證投訴不成立

當年《東方日報》就事件遭警方調查期間,曾批評李柱銘「扼殺新聞及言論自由」,李柱銘其後承認曾主動致電江樂士,請江樂士判定應否就文章採取進一步行動,但辯稱自己沒主動要求警方進行調查,又聲稱自己沒有濫用權力。

警方於同年九月發表聲明,表示經過詳細的考慮所得證據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將不會考慮對《東方日報》的文章採取進一步行動,亦即證明有關投訴並不成立。

《東方日報》於同日晚上亦發表聲明,指初步所見,江樂士在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有不正常情況,期間是否涉及不當運用職權等有待澄清,以釋香港執法機構,是否淪為被少數人操控,用以進行政治迫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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