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次政改、普選特首問題上,北京最難處理的是兩大問題,一是反對派提出「公民提名」方案,一是反對派組織發起「佔領中環」行動。反對派已經不斷聲言,中央若在政改方案中否決「公民提名」,就立刻發起「佔中」,而且是「一波接一波」。
「佔中三子」沒有把話說得那麼「絕」,他們沒有表示政改方案中若無「公民提名」就立刻發動「佔中」,而是說方案若不符合「國際標準」就發動「佔中」。看來反對派各有佔中「發動權」和「自定標準」。他們可以「協同作戰」也可以不協同作戰。七一遊行後的「佔中預演」就不是「佔中三子」發動的,而是由反對派中的「激進青年組織」發動的。
這樣,「佔中」和「政改」之間的關係就更為複雜了,不僅朝廷難以應對解決,反對派也難以協調掌握,「佔中」爆發的可能性、隨意性大大增加。近八十萬人投票、五十一萬人遊行之後,發動「佔中」的「正當性」在反對派各山頭眼裏已經不容置疑。受到了「極大的鼓舞」,覺得民氣可用,都想「借勢」向「佔中」伸手,一有機會就「發動」一把。
而「反對佔中」、反對「公民提名」,是朝廷不可動搖和退讓的底線。問題是表明「反對」立場不是難事,也無助於解決政改陷入的「僵局」。
最難的是眼下、又必須做好的是如何化解這些難題,特別是阻止和消減「佔中」發生。朝廷想化解來自「公民提名」的壓力,當然不能在有關決議和政改方案中「認可」公民提名的提法,但能不能用另外一種提法「包裝」特首參選人提名的普遍性、多元性呢?能不能把它併身於《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的「法定框架」內呢?這裏面是有「政治空間」和「法律空間」的,只要想利用而又善於利用是一定可以找出相關表述和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