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兩號的電話儲值卡,即使外洩個人資料,若電話卡發行商為內地公司,有機會因為收集個人資料的行為不在本港發生,而繞過本港的法例,不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
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資料,在港售賣的一卡兩號流動電話儲值卡受《電訊條例》及相關牌照條件規管。如市民發現自己的個人資料在未被授權下外洩,通訊辦可按《電訊條例》的權限向投訴人提供協助,要求電訊服務供應商或轉售商回應及解釋個案。
但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指,對於境外的個人資料收集行為並無管轄權,但本港任何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人士,必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保護資料免受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詢、使用。過去三年,公署接獲逾五百宗涉資料保安不足的投訴,二○一三年四月至今已有二百三十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