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林子善經營的茶餐廳「龍鳳冰室」,其位於大坑浣紗街和北角電氣道兩間分店,被指在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期間無牌經營而遭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林子善未有到庭,由一名公司女代表應訊,並承認四張傳票罪,被判罰款一萬九千三百三十元。
案件編號:ESS4471、9979、12183、1465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