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擅收費 捐款「抽水」

【本報訊】消委會今年首半年接獲有關食肆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升一成三,今期《選擇》月刊披露,有食肆竟未經食客同意擅收一元慈善捐款,帳單先把捐款計入消費額,再以此總額計算加一收費,換言之,食客每捐款一元,食肆額外得一角進帳。

消委會提醒市民,入座前宜先了解細則條款,結帳前應仔細檢查帳單項目及金額,確認無誤才付款;並警告各食肆如無清晰說明收費,卻徵收額外費用,或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有關服務的「誤導性遺漏」條文。

其他投訴還包括有食客於連鎖酒樓集團飲茶,結帳時發現酒樓竟把消費額和加一收費自動「進位」至整數,付款總額遂由五十五元四角加至五十六元;又有顧客指落單前清楚表明不要前菜花生,但侍應指餐牌列明每位收費十元,不會豁免;也有消費者投訴,有酒樓的點心並非如侍應所言的「直通車一口價」,於結帳時才發現點心並非劃一收費,向經理投訴卻不果,因對方指其所選點心為特別款式,拒絕退回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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