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購買保險,原意是希望萬一發生意外或事故時有個保障,但不少市民購買危疾及住院保險後,最終索償無門,被迫要自掏腰包繳付入院費及手術費。有市民購買危疾保險後進行通波仔手術,卻不獲保險公司賠償;有市民購住院保險後留院兩日,但保險公司以連續住院四十八小時才符合住院兩日定義,只提供一日住院現金補償。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建議消費者進行手術前,應先向保險公司查詢手術是否受保,並慎選保險合約。
消委會近年收到涉及保險的投訴趨升,今年首半年共收到一百九十五宗,較去年同期的一百五十一宗急升三成。單以保險索償及保費爭拗類別計,該會去年全年共接獲一百零二宗投訴,較前年升一成六。
黃鳳嫺建議市民當確診患上危疾時應諮詢醫生治療方法,再向保險公司查詢相關療程是否受保。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亦指治療方法日新月異,保險公司會視乎保單條款批出賠償,提醒市民不要怕煩,要細閱保單合約條文。消委會期望隨着未來的保險業監管局成立,可令保險業有更大的誠信。保險業監理處指前年及去年收到涉及醫療保險索賠的投訴分別有卅七及卅九宗,立法會正審議《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可望明年中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