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報告齊轟廉署礙追查

【本報訊】現任廉政公署高層多次公開與前專員湯顯明的貪腐醜聞劃清界線,強調其醜行僅屬個人問題,不涉廉署制度或其他廉署人員,會全力配合立法會調查。但昨日發表的立法會專委會報告及小眾報告,卻齊聲批評廉署向委員會提供資料時不盡不實,包括沒有將食品納入送禮名單,又經常以刑事調查作為拒交資料的「擋箭牌」,令貪湯部分連串貪腐行為難以追查,兩份報告均對此深表遺憾。

廉署:不涉蓄意隱瞞

專委會主體報告指出,委員郭榮鏗早於今年四月透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向廉署索取貪湯送贈各地官員及以公帑支付的「禮物」資料,廉署當時卻只提供送贈「紀念品」的資料,無提供「食品」禮物資料。廉署事後辯稱相關廉署人員、即社關處處長及行政總部署理助理處長在決定提供有關資料時判斷錯誤,認為「禮物」即「紀念品」,送給官員賓客的「食品」並不算是「禮物」。

廉署其後又以刑事調查為由,拒向專委會提供廉署人員之間的相關內部通訊資料,以及廉政專員每周例會的會議紀要。

專委會認為,當局向立法會提供資料時,不應逐字斟酌議員的提問內容及選擇地不提供字眼上沒有直接觸及的資料,更加不應以任何取巧的方法迴避提供資料,強調向立法會提供準確、完整及詳盡的資料,是廉署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憲制責任,專委會對此深表遺憾。 

廉署發言人回應指,廉署不提供所需資料,是為了確保有關刑事調查得以公平公正地進行,當中不涉及蓄意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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