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建築男工八年前與擁永久居港資格、及年長他十二年的印尼女華僑結婚,自此他常持雙程證來港探妻,惟二人後來常有爭執,去年五月男工更被指趁妻服食安眠藥後無力反抗時,涉嫌強姦妻子。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女事主作供時「大爆」被告案發前曾不斷虐打她,更曾令她染上性病,故對他早已無感覺。事主又指被告強姦她後更語帶嘲諷:「叫雞好過搞你」,又稱「你都唔郁,淨係瞓喺床,啲雞就會郁!」
卅歲被告被控在去年五月廿七日,於女事主X(四十二歲)的將軍澳家中將她強姦,二人育有一名五歲兒子。於九二年來港,現靠綜援維生的X,作供期間看到家中照片及述及案發經過時,不禁數度在庭上飲泣,而她只以「阿仔老竇」來稱呼被告。
X供稱,○六年到內地旅行時認識被告,一年後在港結婚,兩年後誕子,被告則不時來港探望,並住在她家中。
惟一○年起二人不時爭執,關係轉差,被告自此常打她,而她每次均會報警;去年三月被告更「打得好厲害」,她坦言已對被告「無晒感覺」,她亦開始要服安眠藥始能入睡。
案發前一晚凌晨四時許,被告在她家門外不斷拍門,令她三度報警,惟警方來前被告已避走。後來X以為是看更拍門,開門時被告即衝入,X為免嚇怕兒子,勉強准他留下。翌晚X服藥後與子同睡,半夜被告卻脫去褲走進房,並強行脫去她的褲,她雖反抗但不果,最終被告將她強姦。她指因被告過往曾傳性病予她,她遂怒斥:「唔好再搞我」,被告卻反諷:「叫雞好過搞你!」
期間被告又兩度到廚房開煤氣爐吹熄火種,聲稱要「一鑊熟」,又捏她頸推跌她,X遂指:「唔好累埋個仔,叫佢出門口先」被告最終關煤氣。她不敢報警,至翌日訛稱社工來家訪,被告始離開。至去年六月初她與兒子獲社工安排入住庇護所及帶她看醫生時,她才把強姦一事透露,事件報警。辯方盤問時則指,被告從無虐打過X,又指二人只為被告申請單程證的事爭執,案發當日被告並無強姦X,但於五月卅日在雙方同意下性交,X否認以上說法。
案件編號:HCCC 48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