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結業五月照收客 院舍折騰長者

逾百長者被迫於一個月內遷出安老院,部分人更面臨無處容身困境。一間位於黃大仙龍翔廣場的安老院結業在即,接連有長者家屬向本報投訴,不滿安老院未有及早通知,其中更有院友今年五月才入住,但被要求於七月初遷出。事件揭發領匯早在兩年前已決定翻新龍翔廣場,家屬不滿安老院未有及早知會,儘管通知期符合法例要求,但仍令長者飽受折騰。

「一個月前先通知我哋要走,百幾個老人家要同一時間去搵院舍,真係搞到我哋好狼狽……」阿麗(化名)的家人為龍翔廣場內的保康(龍翔)護老中心院友,今年六月中突然接獲通知,所有長者須於一個月內退院。阿麗幾乎走遍整個黃大仙區,才於一院舍覓得宿位,卻礙於長者需要特別護理,最後能否成功入住仍未有定案。阿麗直言僅得一個月的通知期令長者與家屬大受折騰。

區內多長者 宿位需求殷切

除阿麗正受事件困擾外,張先生亦大感頭痛,張父於今年五月才入住涉事安老院,「嗰陣都唔知原來七月就要閂,依家又要搬!」張質疑事件源於領匯要收回商場改建,待豪裝一番後再「賺到盡」,直斥領匯缺乏社會責任。

記者到場了解時,安老院員工對即將結業一事三緘其口,至於大部分位於龍翔廣場的商舖已被收回,只餘小量仍然營業,「黃大仙區嘅安老服務唔係好夠,安老院要閂門真係影響好大。」黃大仙居民促進會主席林文輝稱,黃大仙區內長者人口眾多,對安老院等社區服務需求殷切,認為領匯不應純作商業考慮而不予續租,令長者失去安身之所。

領匯發言人指,早在一二年已向安老院表明商場會有提升計劃,以確保商戶有足夠時間安排院友調遷及作出業務安排,期間又曾建議商戶考慮租用其他商場舖位,惟未獲接納。有關租約原於今年十一月完結,但商戶在今年四月提出提早終止租約要求,並於九月中離場。

護老院:30日通知屬行規

涉事護老中心負責人梁先生回應查詢時強調,已按入住協議於三十日前通知家屬,有關安排屬普遍行規,亦符合社會福利署指引。梁先生又指租客的角色被動,對事件亦大感無奈。

社署發言人則稱,根據《安老院規例》及《安老院實務守則》,安老院若停止營辦,經營者必須在要求住客遷出的日期前最少三十天以書面通知住客及家屬,有關安老院並無違規。如涉事長者在另覓新住宿服務遇上困難,當局會提供協助,確保長者可妥善另覓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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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永發、呂耀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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