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案女生庭上失控嚎哭

【本報訊】補習社嘉勳教育中心北角分校已婚男職員涉在校內強姦十八歲中六女生案,事主續於高院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早在案發前一日事主已與被告在海邊「攬攬錫錫」,案發當日事主亦自願與被告性交,但因之後見到被告手指上的結婚戒指後便感到後悔。事主否認辯方說法,於作供時一度情緖激動及用腳「揼地」。

案發時任該分校主管,現已離職的卅歲被告鄧慶賢,被控去年三月四日在上址強姦事主X。辯方盤問X時不斷指X在庭上的證供與警方的口供不符,並質疑她誇大「作古仔」。

「點解你捉我字蝨呀」

在屏風後作供的X情緒變得激動,多番拍打屏風及「揼地」大哭道:「我無呀……點解你捉我字蝨呀,口供無寫唔代表我無講!」法庭遂休庭片刻讓事主冷靜。

案件編號:HCCC 51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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