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逆子打老母囚四月

中年已婚內地漢今年二月獲批來港定居與母團聚,他寄住七旬母親的公屋家中,惟沒有工作的他不事生產之餘,更染上賭博惡習,母親苦苦相勸下雙方發生爭執,他一怒之下竟先「飛擲」摺櫈砸中母親左腳,再連摑她左臉三巴至一片紅腫。警方上門調查時,他再厚顏抵賴「我無打阿媽,係佢打我咋。」被捕忤逆漢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裁判官嚴斥被告「百行以孝為先,你鄉下都有啦!」最終判他即時入獄四個月。

無業被告魏忠溜(四十七歲),被控在今年六月十八日於粉嶺嘉福邨福安樓的住所內襲擊母親邱美云(七十四歲)。身材矮小的被告,昨應訊時並無望向公眾席,庭上亦不見被告的親友前來旁聽。

「食阿媽住阿媽」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本居住內地,今年初透過母子團聚方式來港定居,他已婚並育有一子一女,妻兒則住在汕尾。被告曾在地盤工作兩個月,月入一萬元,惟他與同事言語不通,最終被辭退。被告失業後常與母親共處,摩擦漸增。裁判官吳蕙芳此時說︰「食嘅係阿媽,住嘅又係阿媽,梗係啦!」

辯方續指被告來港時間短,或不熟悉香港法律才發生此事。惟吳官不表認同指︰「唔好同我講國內打人唔係罪行,尤其係打阿媽!」官又說︰「百行以孝為先,你鄉下都有啦!」辯方又指被告還押一周,已經受到教訓,望可輕判被告緩刑;但吳官表明「不會考慮」,最終將他判囚以懲。

案情指,被告今年二月移居香港,與母同住粉嶺的公屋單位。被告在案發當日下午賭博後返家,與母親因為其賭博問題而爭吵,期間被告執起摺櫈擲向母親,令對方左腳受傷。兩人糾纏間,被告又用手連摑母親的左臉三巴致紅腫。

反指母先襲擊他

事件報警後,被告當場被捕,他在警誡下起初否認控罪,反指是母襲擊他在先,之後才改口承認因一時衝動而犯案,母親事後須送院治理,敷治後出院。

案件編號︰FLCC 32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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