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墟商戶:霸街迫不得已

【本報訊】旺角花墟是店舖阻街執法酌情區,容許店舖外延三呎營運,但多個部門各自為政,懶理店舖貨物周街放。食物及環境衛生署昨派員到上址巡查,未有發現店舖大幅超出三呎界限,但仍有佔用花槽及馬路等地方擺放盆栽。食環署執法人員表明佔用花槽及馬路超出該署執法範圍,要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警方處理。有店舖負責人解釋,植物需吸收陽光生長,有必要放到公眾露天地方曬太陽。

花墟擺滿各式盆栽,色彩艷麗,遊人閒逛固然感到賞心悅目,但住客感受未必一致。馮小姐路經花墟,認為滿街花草,「迫迫地先有氣氛」,亂擺貨物會影響住戶,但花草不是食物,影響環境衞生較輕,不贊同加強罰則,倒不如增加人手勸喻商戶守法。

市民促「按呎計租」

林小姐多於平日到花墟購物,感覺阻街情況不嚴重,但對居民仍構成不便,同意加強檢控商戶及增加罰款,因公眾地方屬大眾所有,要求佔用的商戶支付租金屬合理,「按佔用呎數計租,評估當區店舖呎租作收費,若商戶唔想畀租,就把貨物放回店內。」

在花墟經營花店十多年的莫太明白街道擠迫影響居民,每遇食環署職員勸喻必定合作收拾貨物放回店內,「植物要曬太陽,無辦法唔擺出來,唯有擺得乾淨企理。」每日要把不同植物輪流曬太陽。她同意收月租數百元,若收費過高就承擔,期望當局加強巡查勸喻,改善現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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