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委部門統籌執法

【本報訊】店舖阻街問題持續,反映多個港府部門執法時協調出問題,刑罰亦被批評過輕。申訴專員公署建議當局應委派一個有執法權的部分主導處理店舖阻街問題,更考慮設立一個一站式聯合辦事處,針對獲酌情伸延經營範圍的地區,公署更建議將機制規範化,向商戶收取合理費用,但有區議員認為收費前應充分諮詢商販和當區居民等,亦建議定期檢討酌情機制。

鑑於政府部門被批評各自為政,公署建議港府委派一部門主導執法行動,並責成其他部門從旁協助,劉燕卿指,雖然現時由民政處統籌有關行動,但該處沒有執法權,由具執法權的部門主導較為妥當。公署亦贊成研究設立定額罰款制處理阻街,認為可加強阻嚇力,對於屢犯的店舖更不應再給予警告,而即使檢控,執法時亦應多引用非法販賣條文。

嚴正執法 向商戶收費

針對酌情容許範圍,公署除建議食環署嚴正執法,亦認為應考慮將機制規範化,如向商戶收取合理費用。劉燕卿稱:「有意見認為呢個制度習非成是,對其他區唔公平,收費就可以訂出權責同範圍。」

油尖旺區區議員黃建新指,最近政府加強打擊店舖阻街,成效卻未能持續,認為如向店舖收費應充分諮詢商販、區議會及居民等,但憂慮難以計算收費,他建議當局應每隔兩年按情況檢討酌情機制,又指因酌情機制沒有白紙黑字列明,當局執法時有困難,當局應考慮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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