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簽辭職信 不獲遣散費
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羅家興說,平田邨、啟田邨、安田邨、雲漢邨的外判保安合約本月底結束,約四十名保安員被公司告知沒有轉職安排,但對方拒絕支付遣散費,反而要求他們簽署辭職信,「公司恐嚇他們,若不簽辭職信,便會列入黑名單,其他保安公司也不會請他們。」
羅家興指出,受影響保安員年資約二至六年,可獲遣散費萬多至三萬元不等,但與強積金對沖後,公司實質只需支付數百至數千元。公司原本安排他們昨午到屋邨辦事處簽辭職信,但他們趁機請願,公司亦取消有關安排。
本報昨未能聯絡該保安公司進一步回應事件;而該公司早前曾表示,因主管不在港,無法回應,強調會按公司指引及勞工法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