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寬港澳大學生移民規定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移民署昨公布放寬當地畢業的港澳大學生申請定居台灣的規定,港澳學生畢業後在當地工作居留連續滿五年、每年在台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天,且最近一年平均月入超過當地基本工資兩倍,就可申請定居。移民署亦同時將港澳居民的投資移民門檻,由五百萬新台幣調升至六百萬(約一百五十五萬港元)。

另外,今次修正就將兄弟姊妹及配偶的父母剔出,代表港澳人士必須有直系親屬或配偶擁台灣戶籍,才可申請。若已在台有足夠存款逾一年,未來三年他們仍可以舊規定提出申請。香島專科學校校長羅永祥稱,台入息水平比香港低,放寬未必有很大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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