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先河 出版商向圖書館收「稅」

本港公共圖書館一直沿用的免費借書制度正醞釀巨變!逾八成本港出版商組成聯盟爭取「失落的版權費」,要求設立機制,市民每逢在公共圖書館借閱本地出版書籍一次,當局需向出版商及作者支付每本書約港幣五元的補貼,每年涉及公帑約三千萬元。有關安排雖不是由借書人口袋直接付費,但涉及的額外開支仍是由納稅人「埋單」,而且聯盟更向政府發出通牒,表明若當局於今年七月未有就授借權作出實質回應,不排除禁止讓公共圖書館採購本地書,屆時本土作品將絕迹圖書館,市民「要睇就要買」,勢捱貴書!

逾八成本港出版社成立香港授予公共圖書館借閱權聯盟,促政府制訂「授予公共圖書館圖書借閱權」(Public Lending Right,下稱授借權),已獲四百四十五位香港作家聯署支持,若成功推行,本港將是亞洲首設授借權制度的地區。

首二百次免費 八千次「封頂」

聯盟發言人李偉榮接受本報專訪時指,成員已取得共識並擬定建議機制,本地出版書籍在公共圖書館的頭二百次外借可免收費,其後每次外借,則政府須向出版社支付借出成本最多一成的補貼,約三至八元不等,中位數約為五元,外借至八千次即「封頂」,以後毋須再收費,即每本書政府最多補貼四萬元。而為免有人濫用機制,重複借閱不獲計算。款項將由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收取,每年一筆過分發予出版社,由社方與作者「五五分帳」。

「用完電可唔可以唔交電費?返咗工可唔可以唔出糧?作者寫書唔通冇版權費?」李偉榮解釋,聯盟爭取設立機制關乎原則,因書籍在圖書館無限借閱會拖低作者收入,作家「揸筆搵食」,文字並非無價;他指業界四年前已開始醞釀機制,當局卻一直推搪。他表明,若當局七月前仍無建設性回覆,行動將逐步升溫,包括邀請本港知名作家在書展發聲,更不排除號召出版社「杯葛」公共圖書館,做法是在新書上標示「不得作任何形式公開借閱」,從而禁止當局採購本地書,若當局違規,出版商可循民事索償,「呢個會係三輸方案,市民輸、政府輸、作者輸,但無辦法!」

翻查資料,早於去年六月,公共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已就此議題進行討論,委員會認為目前本港的版權法例沒有「公共借閱權」條文,故拒制訂方案。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稱,要留待國際社會訂立授借權的指引後才能決定未來路向。

方案被指違背資訊自由理念

從事圖書館工作多年的香港圖書館協會理事會秘書長陳偉程表明,反對圖書館從預算經費撥款支付版權費,強調他日一旦實行,政府必須另闢渠道付費,若由館方或者讀者付款,則會違背資訊自由的理念;至於一旦公共圖書館無法採購新書,他指「對港人會係好大遺憾」,因館方有權自由搜集、整理和傳播訊息,建議社會先就議題打開討論空間,「我贊成政府設法補償創作人,但唔可以倉卒,要慢慢傾。」

任教圖書館學碩士課程的香港大學教育系副教授朱啟華贊成政府制訂授借權,因公帑支出不多,「庫房都水浸啦,依家只係三千萬,我諗唔到有唔做嘅理由。」他又認為,本港出版業市場狹窄,若年輕作家接受補貼,可起鼓勵作用。

記者廖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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