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私人會所政策可調整

在土地供應緊絀的情況下,政府以象徵式廉價出租的私人會所用地一直備受爭議。不少人質疑,這個政策等於用公共資源資助有錢人享受,有如「劫貧濟富」。

針對這個問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民政事務局將於年底完成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政策初步檢討。

筆者贊成檢討有關政策,但認為政府不要「一刀切」。因為這些私人會所的出現,有其歷史的因素,昔日香港大部分地區仍是荒蕪一片的時候,當時的政府為吸引有錢人來港投資,於是以象徵式收費把一些土地批作私人會所,由他們「開荒」,以節省政府開發成本。從尊重歷史和尊重協議精神的角度出發,都不應輕率取締。況且,香港作為國際都市,商務活動頻繁,高消費的私人會所有存在必要。

現時,社會上的反對聲音普遍認為,這些私人會所設立嚴格的入會要求,有「假開放」之嫌,漸成少數有錢人專享的設施。現時政府的檢討重點之一,便是把這些會所願意開放的設施,列入未來批地契約續期條件之一。

筆者建議,政府可以考慮在現有的協議之上增加一些條件,例如:可考慮調整租金或規模,尤其位於優越市區用地的私人會所,相信若適當提高地租,或適當縮減會所的佔地,騰出部分土地退回給政府作其他用途,這些會所都能理解、接受;其次是規定這些私人會所加設門檻較低的初級會員制度,擴大會員人數;另外亦要開放部分設施予非會員,而開放時間也應合情合理,方便公眾參與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