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佔中」損港 失道寡助

筆者一向認為,香港最可愛之處,就是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生活自由,以及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但有一個基本原則,每個人在享受或行使「個人自由」權利的時候,都必須尊重和不影響他人同樣應享有的「權利」。要做到這一點,大家便要守法,讓法律來保障人人的「自由權利」。

「佔中」是屬於一個事先張揚的違法行動,這是發起人戴耀廷在文章中也直認不諱的。儘管他用了不少「公民抗命」、「爭取真普選」和強調「非暴力」等名詞,意圖為「佔中」冠上理性、民主和維護公義的光環,不過以「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作為手段,無論怎說也難以服眾。

正如前述,任何人都有對政改和普選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但不應以違法手段強行阻礙廣大市民返工返學的自由和權利,更不該以損害香港整體利益作為自己的「賭注」。打個譬喻:在課堂內,有個別學生對老師的教學方法不滿意,他可不可以在課室內吵吵鬧鬧,擲書翻枱,甚至辱罵老師,影響到全班同學也無法上課?又或者有些學生對校規有意見,聯手堵塞學校門口,阻止其他學生返學,這種行為合理嗎?

「佔中」發起人和支持者常把「爭取民主」掛在嘴邊,而民主最基本精神是「少數服從多數」。月前有機構民調顯示,支持「佔中」的有三成多,反對的近六成,且大部分受訪者均擔心行動將以暴力收場。

若是尊重民意的話,「佔中」證明是失道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