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凶」工作奪命!二○一○年一月,對工業安全來說,是一個黑色的年初。三日內,荃灣及灣仔分別發生兩宗高空工作意外,一名地盤工人及一名判頭墮地身亡。有死者遺孀至今仍忘不了喪夫之痛,惟他們用生命卻未能喚醒安全意識,近年涉及高空工作的工業意外年年上升,有工會代表直斥法例罰則過輕,致承建商懶理工人安全,部分工友未有足夠安全設施保護,又指勞工處巡查人手不足,高空中的工友仍命懸一線!
新簇簇的德高中心矗立在荃灣工廈區,外牆的棚架已消失,平台乾淨整潔,誰想到四年前地盤工人張國強從高處飛墮,就是葬身當時放滿建築廢料的平台上,血灑當場死亡。
「如果當時有正確使用安全帶,工人(張國強)都唔至於跌落地身亡。」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猶記得,一○年年初,以連串奪命高空工業意外「開年」。他解釋,高空工作是地盤危機之一,工人需佩戴安全帶,並配合一個由承建商評估和提供的牢固點,才可確保上落平安。他補充,若工地沒有合適牢固點,如拆除廣告鐵架,承建商應考慮使用吊船等其他設備保障工人安全,而非任由工人「求其」扣上安全帶。
惟不少承建商未有依法進行監督,有工友向他表示,見地盤甚少人用安全帶,自己亦不敢使用,開工猶如「搵命博」;又有承建商甚至向工人暗示不要使用安全設施,免拖慢施工進度。陳批評,法例雖列明承建商有責任提供、監督及確保工友使用安全設施,但檢控後的判罰太輕,毫無阻嚇作用,「死咗人都係罰錢,根本就係縱容啲承建商!」
「勞工處喺改善高空工作安全方面,仲有好多改良空間。」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亦指,勞工處加強巡查可令承建商注意地盤安全,惟勞工處人手不足,致違例個案比比皆是。他建議規定施工大廈必須連續三層加裝橋板或密竹,保障上上落落的工友。
他強調,承建商需負上保障工地環境安全的最大責任,但工友亦要配合,不能貪圖方便快捷就忽視安全。
一○年一月四日,五十二歲的張國強繫上安全帶,於荃灣德高中心的高層棚架清拆外牆喉管時,失足飛墮落樓。事後,勞工處以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的規定,檢控相關僱主及承建商,雙方各被判罰款五萬七千元。
禍不單行,兩天後,年約五十的地盤判頭冼帶喜在灣仔一個巨型廣告鐵架的頂部,準備拆除鐵架時,他把安全帶一端扣在一支鐵枝上,豈料旁邊另一支被兩條鋼纜吊着的鐵枝,其中一條鋼纜突然折斷,令鐵枝左右擺動,更撞向冼扣上安全帶的鐵枝,混亂之中,鐵枝應聲折斷,安全帶脫扣,冼直墮地面石屎壆基座,受重傷的冼口鼻噴血,送院後證實不治。由於冼是工程僱主,勞工處並未有就意外提出檢控。
一宗又一宗血的教訓卻未能喚醒工業安全,根據勞工處數字顯示,建造業的工業意外個案近幾年不斷上升,由一一年的三千一百多宗升至去年的三千二百多宗;當中人體從高處墮下的建造業工業意外數字,亦由一一年的三百九十宗升至去年的四百三十一宗,升幅逾一成。而勞工處針對建造業安全的特別執法行動中,檢控數字則由一一年的二百八十六宗,升至去年的六百四十一宗。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