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因肺炎入住佛教醫院時已陷昏迷狀態,院方與家屬尚未就病人出院問題達成共識,即擅自向監護委員會為病人申請監護令,引起家屬極度不滿。立法會議員及關注病人權益團體均直斥院方做法欠妥,嚴重破壞與家屬的互信關係,亦擔心醫院會慣性將監護令當作解決與病人家屬爭拗的手段,有違法令為看護無自我照顧能力者而設的原意。
「阿爸住咗院一個禮拜,已經有醫務社工叫我快啲辦出院手續,話醫院規定只會畀病人住兩個禮拜,如果唔出院就會是但送佢去一間護老院。」阿玲(化名)的父親於一二年底因肺炎入住佛教醫院,惟不足一周即被催促出院,「阿爸一路都好多併發症,要搵照顧到佢嘅護老院真係唔易,但係醫生話佢唔會理,只係問病人幾時出院。」
阿玲曾多次與院方商討父親病情,卻不歡而散,「每次開會醫生都只係用三分鐘講阿爸病情,然後用成個鐘逼我哋簽出院紙!」及後院方即提出為病人申請監護令,以盡快將其父送到護老院,「佢哋話如果家屬反對就唔會申請,我哋梗係反對啦!點知佢哋最後都申請咗,仲要唔話畀我哋知,到監護委員會通知我哋先知!」最後社會福利署獲得病人監護權,玲父亦被安排至護老院居住,惟入住僅十天即因食道損傷及感染大腸桿菌,被送至明愛醫院。
香港佛教醫院發言人指出,醫生會按臨床判斷安排病人出院,又稱為病人申請監護令的原因不一,主要從病人福祉出發,亦會預先知會家屬及詳細向家屬與病人解釋後方會進行。監護委員會則以保障私隱為由,拒絕評論個案。
「我哋全家人都唔同意醫院申請監護令,明明係佢哋夾硬嚟!」阿玲直斥院方的回應與事實不符,不滿醫院為迫令病人出院而擅自申請監護令。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張國柱認為,醫院在未有通知家屬情況下擅自申請監護令,做法明顯欠妥,「醫院咁做真係好唔尊重家屬,其實溝通得好啲就唔會有咁嘅事發生,甚至唔需要去到申請監護令!」
「依家醫院單方面申請監護令,絕對會影響咗院方同病人嘅互信關係,所以唔係迫不得已,醫院都唔應該咁做!」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指,有關投訴較常見於復康醫院,但認為院方絕不能慣性透過申請監護令以解決與病人家屬的爭拗。彭要求院方改善與家屬的溝通機制,亦促當局盡快解決公立醫院床位不足問題,以根治相關紛爭。
記者:詹海萍
攝影:黃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