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界權威李鍔 涉非禮女下屬

曾在多間專上學院擔任要職的教育界「紅人」李鍔,涉嫌非禮兩名隸屬不同教育機構的女下屬,他否認八項非禮罪名,昨在東區法院受審。其中一名女事主、現年卅九歲的X供稱,李藉談公事伺機用手揩碰她膝蓋及大腿,又撫掃她腰背及臀部,甚至企圖強吻她。她指李曾問她:「要唔要畀啲錢你使?」她拒絕,但有感對方在學術界知名度高及擔心學校發展受阻,不敢得失對方。

現年七十三歲的被告李鍔,報稱任職學校顧問,曾任香港大學文學院院長及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高級顧問。他原被控七項非禮,昨被控方加控多一罪,他否認全部八項控罪。李被控於二○○七年二月至一○年一月間,分別在灣仔萬麗海景酒店咖啡室、灣仔怡東酒店酒吧及灣仔盧押道一酒吧內,六度非禮X。

事主憂前途 申請隔屏作供

李另被控於一○年三月至十月間,兩度在城大辦公室內非禮卅二歲事主Y。兩名未婚女事主稱,她們不想在庭上面對被告以致情緒波動,申請隔着屏風作供,其中Y稱,李是教育界權威人士,受業界尊重,「所有人都唔敢同佢say no」,她直至昨天「都唔知有咩後果」,擔心出庭作供會令她日後前途受阻。裁判官最後批准兩人之申請。

擁有碩士學歷的X供稱,她自○四年起於一間教育機構任行政人員,李○六年加入該機構任執行校長,協助機構轉型開辦副學士課程,二人因此有公事接觸。○七年二至三月間某日,她身穿行政套裝,應邀到萬麗海景酒店咖啡室與李談公事,李趁批改文件期間,在枱底用手背摩擦她右膝及右大腿外側。翌日她向同事投訴,同事指李是學者,應不會亂來,但忠告她「小心啲」。

○九年二月,她離開一年後重返該機構工作,當時李已出任校董會主席。同年十二月,二人到盧押道一酒吧談公事,李用雙手掃她腰背及上臂,她閃避,對方才縮手。

酒吧掃腰臀 酒店大堂圖吻

一○年一月,二人到怡東酒店酒吧談公事,李稱其白酒「飲唔晒」,堅持要求她幫手飲,她想到對方在業界知名度高,又擔心學校發展受阻,答應淺嘗,但李突用手由她腰背掃至臀部,又問她:「你夠唔夠錢使?要唔要我畀啲錢你使?」她拒絕。二人離開時,李在酒店電梯大堂將她迎面拉近企圖強吻,她雖閃避但面頰仍被吻到,剛巧有女途人經過,李才鬆手。她指李慣常在辦公室以外談公事,故不覺奇怪。聆訊未完,X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ESCC 17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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