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支聯會在尖沙咀商廈富好中心五樓設立永久「六四紀念館」,但被富好中心業主立案法團(原告)早前入稟法院,民事控告支聯會(被告)違反大廈公契和入伙紙。支聯會昨向高院申請,要求延長提交誓章的期限,並表示已與原告就延期達成協議。高院遂按雙方協議,批准延長期限廿八日,但下令支聯會需就今次申請支付八百元訟費予原告。原告上月興訟指,據○九年的大廈公契和入伙紙,富好中心的四樓至十七樓是不可作為紀念館或展覽館的用途,要求高院頒令禁止支聯會在五樓設立「六四紀念館」。
案件編號:HCMP 103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