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亡命掘頭路」驚心倒車日日演

慈父幼女命喪倒車輪下,掘頭路違規倒車仍不絕!○六年開學日的早上,一名好爸爸抱着未足歲的女兒在上環普慶坊過馬路,遭一輛快速倒後的水務署工程車車尾撞倒,兩父女捲入車底並遭孖轆輾過。記者重返現場,發現有小型校巴在沒有響號和打後燈的情況下,快速長距離倒車,窄窄的行人路只容下一人通過,迫使行人冒險在車與車之間穿梭;而在旺角和新蒲崗亦存在「亡命掘頭路」,危險倒車場面仍每日上演。每年有近四百宗倒車意外,但政府要到十月才規定首次登記的貨車須裝設倒車視像裝置,愧對輪下亡魂!

事隔近八載,上環普慶坊與差館上街交界的事發位置,豎立「注意倒車」的交通標誌,並增設了約十米欄杆;普慶坊和街尾的掘頭路磅巷交界亦裝設了護柱。然而,接近放學時間,其中一條行車線泊滿私家車、校車和貨車,只剩下一條行車線出入。記者目擊一輛學校私家小巴在沒有發出響號和打倒車燈的情況下,以時速約十公里倒車,行駛約廿米後才停下。

路窄泊車行人逼出馬路

「喺呢度出入要好小心,返學放學時間會人車爭路!」站在肇事地點的梁太,坦言仍記得意外經過,並指該路段的行人路狹窄,又曾有植物阻擋,經常有行人要被迫在馬路上行走,故一直與校方跟進道路安全問題。附近小學校長表示,因普慶坊既短又窄,特別要求校巴提早到來接放學,但規定不可倒車離開,「我哋會開會跟進呢個問題,咁樣倒車的確好危險!」她並指學生上校巴時,學校職員會於道路中央舉牌,禁止任何車輛駛入。

○六年九月一日上午約九時,三十六歲的父親林志剛一如以往,帶同十一個月大的幼女林忻莛,到附近居住的外母家中。當時附近正進行水務署更換喉管工程,廿六歲姓房司機駕着水務署外判承建商的吊臂工程車,駛入磅巷掘頭路卸下工具及工人,但因無法掉頭,以高速長距離倒車駛出普慶坊。

這時,林剛與女兒從差館上街步出普慶坊準備橫過馬路,突遭「踩行油」的倒車撞倒,兩父女捲入車底並被車尾左邊孖轆輾過,女嬰爆頭浴血當場死亡;父親則噴血重傷,送院後不治。

肇事司機判囚8月停牌四年

肇事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三項使用有缺陷車輛罪,分別指該車未有安裝強制性後燈、合適警報儀器及輪胎面花深度少於一毫米,被判囚八個月、罰款六千元及停牌兩年。○八年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出上訴,高院判被告停牌期增至四年,刑期則維持原判。

本港每年發生近四百宗倒車意外,慈父幼女命喪後僅半個月,另一個「亡命掘頭路」旺角德昌街又有垃圾車高速倒車撞斃途人。現時,該路段正進行重建工程,不時有「田螺車」駛進掘頭路,記者日前亦曾見一輛水車倒行,雖然該車有倒車視像器和職員在車尾提示路人,惟當時仍有路人在車罅中穿插,驚險萬分,途人梁先生說:「係幾危險,惟有留意多啲啦!」

漠視標誌 高速褪後百米

位於新蒲崗、同樣旁邊有學校的掘頭路育群街,於○八年亦曾發生貨車倒駛輾死老翁的意外。現時該路段有渠務工程,現場增設限速八公里以下和小心倒車的交通標誌,一輛運貨的中型貨車卻足足倒駛近百米,即使有倒車響號,惟車速甚快。

對於普慶坊倒車事故,水務署回覆指,肇事車輛為該署承建商工程車,在非署方工地內或進行工程時發生,雖然署方在事故中不牽涉任何法律責任,但在事發後已即時聯絡承建商向死者家屬表示深切慰問及提供所需的協助,署方亦再次提醒承建商須遵守規定。

此外,該署要求承建商在進行工程時,須為倒車或轉動大型機械提供看守員,以防止意外發生。

事發經過

時間:二○○六年九月一日約上午九時

地點:上環普慶坊與差館上街交界

經過:父親林志剛抱着十一個月大的幼女林忻莛從差館上街走落普慶坊準備過馬路時,慘遭由掘頭路磅巷駛出、快速倒後的水務署外判工程車車尾撞倒,兩父女捲入車底並被孖轆輾過,女嬰爆頭當場死亡,父親則當場噴血重傷,送院後不治。

結果:廿六歲姓房肇事司機終被判囚八個月、罰款六千元及停牌兩年;○八年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出上訴,高院判被告停牌期增至四年,刑期則維持原判。

圖:梁偉恩

文: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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