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涉黑判死

被稱為中共十八大以來「性質最為嚴重」,持香港身份證的四川富豪劉漢及胞弟劉維等卅六人,牽涉連串涉黑、殺人等罪的案件昨一審宣判,包括劉漢兄弟在內五人被判死刑,另五人被判死緩、四人被判無期徒刑,餘下廿二人判囚三至二十年不等。由於劉漢被指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兒子周斌(又名周濱)生意夥伴,有指宣判後代表中央反貪「打大老虎」已進入最後倒數。

宣判前激動喊「陷害冤枉」

湖北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晨九時,對劉漢、劉維等卅六人所涉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有內地傳媒引述旁聽人士表示,劉漢在宣判前突然情緒激動,大喊「陷害」、「被冤枉」,法官以保持法庭肅穆為由,將其請出現場。而劉維曾指證兄長,但未獲寬免仍被判死。

另劉維等四被告同死刑

官方傳媒報道,劉漢及劉維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五罪,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指,劉漢、劉維領導的犯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明確,且有組織地通過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很強的經濟實力;為支持組織活動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法院又指劉漢、劉維利用國家機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嚴重破壞地區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劉漢、劉維等均犯數罪,應予並罰。據了解,劉漢此前庭審一直拒絕認罪,又當庭翻供,而公訴方指劉漢供述的都是其犯罪事實,不具立功減刑情節。

同案另三名被告唐先兵、張東華及田先偉亦被判處死刑,另四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被告刑期由三至二十年不等;被指擔當保護傘的劉學軍、劉忠偉及呂斌分別判囚十六年、十三年以及十一年;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罰三億元人民幣。

辯方律師無出現 未提上訴

有消息指出,劉漢的律師團隊昨未見有在庭上出現,而劉漢的代理律師張青松下午曾在微博表示,希望會見其當事人,但被咸寧咸安看守所拒絕。另外內地官媒報道中,未提及劉漢有否提出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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