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二十日),北京兩名「法律學者」煞有介事的召喚各大香港媒體的駐京記者,高調批評高等法院日前對毓民二○一一年「七一」非法集結上訴的裁決判刑過輕,促使律政司上訴,公然干預香港司法制度。毓民已表示會再就裁決上訴,兩人的言論也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二○一一年「七一」遊行後,毓民號召群眾在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外集結反對剝奪港人選舉權利的「替補方案」,被律政司控告「非法集結」等三項控罪,東區裁判法院在二○一三年五月裁定罪成,重判監禁六周、緩刑十四個月和罰款四千八百元。
毓民之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周一(十九日)高等法院作出裁決,維持毓民的三項控罪,但撤銷就「非法集結」罪監禁六周和緩刑十四個月的刑罰,改判為罰款四千八百元,三罪共判罰款九千六百元。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和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室主任陳欣新二十日表示:擔心高等法院對毓民的判刑會誤導港人「危害公共秩序都不會有嚴重後果」,變相鼓勵市民「佔領中環」,「佔領中環」故意藐視法律,與香港尊重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馳。原來二人是借機恫嚇「佔領中環」行動!
王磊二月在香港一個政改論壇上曾指出,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是「另起爐灶」,港人對「普選」和「直選」理解錯誤;提委會有「提名權」已是「普及而平等選舉」。
「公民抗命」和「普選」都是人人與生俱來的政治權利,不容專權政治剝奪,王陳二人為甚麼要刻意曲解「公民抗命」和「普選」呢?「佔領中環」行動六月二十二日舉行的電子公投,無論如何都會選出有「公民提名」的方案,北京顯然忌憚以「佔領中環」爭取「公民提名」的行動會出現,王陳二人的言論,緊跟中共立場,披着學者的外衣胡言亂語!
香港司法獨立制度不但要抵受來自行政的壓力,現在更要面對來自大陸惡政治的威脅,港人如不奮起抵抗,前景堪虞!
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在十九日一個論壇上,指香港在經濟上競爭力減弱,更依靠民主、自由和法治作為「浮水板」去滿足自己的優越感,又指「一國兩制」給予港人很大的自由度和空間,一方面是特殊待遇,同時亦成為中港兩地人民團結的「窒礙」。
在梁愛詩一類的極權主義者幫兇的人眼中,法治不比經濟發展重要,至於為了維護民族大義而破壞「一國兩制」更是無可厚非,梁的言論與王陳兩人同樣可惡。法治者,就是當權者和所有人都遵守法律,法律不是由當權者詮釋。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當年中共許下「一國兩制」的承諾,也是對香港的法治承諾,然而,十七年來,中共及其奴才踐踏香港的法治制度,變本加厲,令人憂慮。
有網絡媒體就北京法律學者的「法盲」言論,向律政司提問,律政司的回應是「在決定是否就本判決提出上訴時,律政司只會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作出考量,不會受其他任何因素或評論干涉及影響」,軟弱無力,令人失望。
律政司應該在上述回應之前強調「在一國兩制下,律政司一直維持司法獨立原則,請各方尊重香港的法治」,向所有意圖干擾香港司法獨立的人展示立場,捍衞香港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