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兄涉性侵三胞胎姊妹

十九歲無業青年被指自○五年他年僅十一歲起的三年內,涉嫌八度性侵犯比他細一歲的三胞胎親妹,包括曾要當中兩名胞妹陪他觀看色情電影,繼而一妹與他性交,另一妹要在旁觀看,他又被指曾與胞妹肛交及以鉛筆插她下體。受害人曾向母親投訴,反被斥責講大話陷害兄長,三姐妹一直啞忍,至前年終決定離家出走及把事件告之社工。涉案青年被控七項非禮及一項企圖強姦罪,他昨日在高院否認控罪,案件隨即開審。

現年十九歲沒有頭髮及眉毛的被告,被控於○五年至○七年尾七度在新界家中非禮X、Y及Z三名胞妹,他另被控於○八年七至九月間在家企圖強姦Y。控方開案詞指,同於九五年出生的X、Y及Z為三胞胎姐妹,被告是她們的親生兄長且年長一歲,事發於事主十至十三歲期間。早於○一年事主讀小一時,因發生家暴事件,三事主被社會福利署接走居於兒童之家,期間亦會不時回家度假,後來陸續搬回家中。

○五年十月初,X及Z從兒童之家回家度假時,年僅十一歲的被告帶X到洗手間強迫X替他口交,其後又帶X及Z到他房間,再逼X與他性交,Z被迫觀看整個過程;○六年被告曾趁X及Z在家、或Z獨自一人在家時,三度逼她們入房一同觀看色情電影,其中兩次要Z與他性交,另一次則要X與他性交及肛交,另一人則要觀看整個過程;○七年一月,被告又趁Z在客廳看電視時,脫下她的褲並以鉛筆插下體,當他聽到門口有聲時即取回鉛筆跑回房間,Z發現下體流血。

向母投訴 反被指講大話

控方續指,被告亦於○七年間兩度趁Y及Z在家時,逼二人到他房間同看色情電影,兩度強迫Y與他性交,並要Z觀看。控方指每次事件被告均無用安全套,且在完事後命令胞妹不准告之母親;被告亦於○八年七至八月間的早上曾進入Y的房間,逼Y脫衣且企圖將陰莖插進Y陰道,但因門口有聲音,被告即停止,當時Y只有十三歲。

控方指,早於○六年X及Y曾向社工及母親透露被性侵犯之事,但母親反責罵她們講大話陷害兄長,她們即改認講大話;Z亦曾向父母透露被性侵犯,但父母不相信她。一二年中社工與事主見面時,她們稱壓力很大想離家出走,更各自寫下信件講述被兄長性侵經過想交予父母,社工保存信件至去年交予警方。X於一二年十一月離家出走,三人與社工商量後搬到協青社暫住,及後報警拘捕兄長。案件今續審,事主將陸續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3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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