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存放危險藥物 西醫緩刑

【本報訊】註冊西醫林德華因在診所存放七種危險藥物,未有按程序記錄,違反《危險藥物規例》,被法庭定罪後,昨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林醫生承認專業失德,被判停牌六個月、緩刑兩年。

涉及1.8萬粒藥物

林德華位於鴨脷洲的診所在一一年被衞生署人員發現存放七種危險藥物共一萬八千多粒,部分用作抗焦慮、催眠等治療,但藥物記錄只截至○九年,有兩年無新記錄,違反《危險藥物規例》,前年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萬九千二百元。

五十歲的林德華昨由律師代表求情指,藥物用於協助病人改善情緒不穩,處方藥物時並無不當,強調林醫生關愛病人,每周七日工作,每日工作十多小時,更會到區內多間老人院義診,替街坊組織擔任醫務顧問。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表示,醫生必須負責任地按規定記錄藥物。林醫生停牌緩刑期間需由醫委會指定的註冊醫生監督其診所存放危險藥物情況,最少每半年一次突擊檢查,並向醫委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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