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虐印傭追薪 服刑僱主遭票控

【本報訊】中年夫婦化身惡僱主以熱熨斗燙臉及逼飲廁所水等殘酷方式虐打家中印傭,夫婦去年九月在區院裁定襲擊罪成立,分別判囚三年三個月及五年半。現正服刑的女僱主另外要面對勞工處的廿四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傳票罪,指她在聘用該印傭的兩年間涉嫌從沒發工資,涉款約八萬六千元,案件昨在沙田法院開審。

事主稱兩年未收分毫

印傭在庭上哭訴,指摘女僱主「一毫子都無畀過」;女僱主則反駁指已「畀足」薪金,惟有印傭簽收薪金的數簿疑被盜走。法庭今早裁決。

無聘律師代表的被告區玉珊(四十一歲),被控在一○年七月至一二年七月間,拖欠印尼女事主Kartika Puspitasari(卅歲)每月三千五百八十元薪金,合共八萬六千元。女事主作供指,首次來港工作便受聘被告,簽約兩年。惟她抵達被告的大埔住所後,僱傭合約和護照全遭收起,被告亦不提及發薪方式,結果工作兩年來,從沒收過一分一毫薪金。

兩年合約滿後,她繼續工作至一二年十月九日,當天被告丈夫戴志偉(四十二歲)毆打她,她因驚慌,趁單位無人時鬆綁逃走。事後她報警及循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及有薪年假等。

案件編號:STS 3036-5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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