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六歲雙失男網民陳宥羲於一○年化名「鬼谷」,在網上討論區揚言「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fire#」,陳原本在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有違公德罪成判感化一年,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在兩個月前裁定因互聯網只是媒介,不屬該項罪行所指的公眾地方,故判他終極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終院昨就訟費作判決,指陳確實發放「惹火」訊息,理應受到終院譴責,控方因此不用支付陳在原審時的訟費,現下令控方只需支付涉及上訴庭及終院兩次上訴訟費合共二千元予陳,而該些款項是陳在兩次上訴時交法援署的手續費。
案件編號:FACC 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