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醜聞不絕!繼早前澳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建議為特首發放長俸,被質疑修例自肥後,有關法案再被質疑隱藏「魔鬼條款」。法案有條款建議「行政長官在任期間享有刑事豁免權」,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該條款等同設防鯊網及保護罩般,質疑政府是否身有屎、心虛,是「幫某啲人鋪路」,若通過「即使貪污都無事」;議員直指法案違反基本法,政府強推,如同「僭建基本法」,令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三制」。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續議該法案,預料將通過,再交立法會大會討論和表決。有組織已在網上號召下周日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澳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其中法案第四條有關刑事程序的適用中,列明「行政長官在任期內不適用針對其的刑事程序」,即行政長官若干犯貪污等刑事罪行,任期內亦不會被起訴。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日審議該法案,預料委員會將通過,再交大會討論,若大會通過便正式成為法例。
澳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反對賦予行政長官任內享刑事豁免權,「行政長官權力非常之大,且豁免條文同法案無關,咁樣係將行政主導變行政霸道。」他質疑法案如防鯊網及保護罩,行政長官任內不被起訴,即使「貪污都無事」,他認為法案一旦通過會予人「幫某啲人鋪路」的觀感。
高又指,法案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五條的公平原則,應盡快撤銷,「民間反對聲音好大,政府如果強行通過,就好似僭建基本法咁,令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三制』!」他表示,與他同屬澳門公職人員協會的另一名澳門立法會議員梁榮仔,今日亦將不會簽署意見書,以示反對。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委員吳國昌透露,大部分委員為免「夜長夢多」,不會於今日會議上再討論法案細節,預料會議開始後,將會即時簽署相關法案的同意書,「雖然一定會通過,但我會喺同意書上寫明反對法案,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網上組織「澳門良心」成員昨向澳門立法會遞信要求立法會不要通過法案,組織成員周庭希指,立法會議員只聚焦法案有關離職補償部分,忽略行政長官刑事豁免權,有失職之嫌。他指只有國家元首或外交人員等才可享任期內不被刑事起訴權利,行政長官一旦擁同樣權利,會「相當危險」,「貪污喺澳門是個非常嚴重問題,若行政長官涉及貪污等刑事案件,佢喺離任前離開澳門,咪可以逃避刑責!」
周稱,即使在任行政長官被刑事拘留,《基本法》第五十五條亦已提供處理方法,由司長代理行政長官,絕不會造成領導真空,毋須另設刑事豁免權。該組織將於下周日(廿五日)發起遊行抗議法案。
負責審議有關法案的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謂,法案在大會上不獲贊成即撤回,他們並無撤案權力,又指法案現時的爭議只是提交的時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