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疑違規收費惹不滿

李女士(化名)早前為女兒報讀幼稚園以準備今年九月入學,其中一間幼稚園於今年二月已向獲入讀資格的學童家長收取六百五十元註冊費。不過,至四月時李女士再接獲該校信件,指家長需於一個月內繳交逾二千元書簿及校服等雜費,以進入「第二階段登記程序」,否則學童將喪失入讀資格,「明明已經畀咗留位費,點可能咁快又叫家長再畀錢,咁樣收費法算唔算違規?」

要求交齊雜費始完成註冊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已向有關學校了解,據校方解釋,繳交註冊費的兒童即表示已獲得取錄,至於各項售賣服務,家長可自行決定會否採用。發言人稱,過去一年未曾接獲有關幼稚園疑濫收費用的投訴個案。

「我之前打過去問學校,佢係話一定要交齊所有錢先叫完成註冊程序,係教育局知道件事之後,學校先改口!」李女士指教局曾回覆指有關學校屬違規收費,惟校方事後卻拒絕以書面向家長澄清,認為教局應正視問題,免造成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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