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本港晨鐘出版社負責人姚文田被控走私工業原料案,昨早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審判姚罪名成立,入獄十年,罰款廿五萬元(人民幣‧下同),暫未知姚會否上訴。有指姚早前與美國異見作家余杰合作,籌備出版被中共視為「禁書」的敏感題材書籍而遭扣押。
案情指現年七十三歲的姚文田,去年十月二十七日未經申報,從本港攜帶未完稅的工業原料經羅湖口岸入境深圳,並交予案中另一被告張文臣銷售牟利時被拘捕。
而姚文田被指自去年起已按張文臣的要求,走私化工產品轉售牟利,兩人走私的金額達一百三十多萬元,合共逃稅超過七十四萬元。而張文臣則被判入獄十一年,罰款五十萬元。
患有心臟病和哮喘的姚文田,在拘留期間多次暈倒,他三月三十一日出庭應訊時,更因控辯雙方爭辯激烈而感到身體不適,需要中止審訊。
姚的兒子姚勇戰在姚文田被捕後,曾發信抗議內地當局政治迫害父親,指父親因籌備出版「禁書」,成為中央的「眼中釘」;又指父親北上深圳在海關被捕,是中共精心設計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