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反對歧視與仇恨

少數港人用不同的名義來反對、歧視內地到港的旅客。他們的示威遊行實際人數很少,幾個人乃至一、二十個人;可是香港有些媒體卻為之廣泛宣傳,甚至如香港電台的烽煙節目也訪問他們,讓他們通過公營電台宣揚偏見和歪理。媒體的反應實際上鼓勵他們的行為,也使一些無知者以為這樣不擇手段的出位,是爭取媒體曝光、宣傳自己的最佳方法。

有人說他們的活動是小題大做,不值一哂。然而,他們的言論包含了強烈的仇視、歧視因素,屬於政治上極右派的仇恨政治傾向;即使他們在活動時加以包裝,嬉笑怒罵或反諷也掩蓋不了他們底下的政治立場和企圖。

法律上損壞國旗會受刑罰。公開地宣稱香港不是中國的地方,歧視內地居民,把香港人與中國人對立起來,卻得到香港媒體的宣揚吹捧,這應該是政治上的不合理現象。假若讓這樣的活動、傾向進一步發酵,便助長了香港內部反中國、反一國兩制,反特區政府的情緒與行為,特別是混淆了年輕人的認知與理解,也給香港製造出排外的不良形象。

當然香港容許言論自由、示威遊行自由,但出諸歧視、仇恨,便不能不加以限制,這屬平機會的工作範疇,不能視而不見,不採行動。另外,示威遊行有擾及民眾,無論是內地旅客或本地店舖,警察都應干預、勸阻或繩之以法,不能放任縱容。更重要的是香港的媒體、政黨以至公民社會,應認真對待。口誅筆伐,而不是附和湊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