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高皓正外父、西醫陸宏隆去年十月疑在西貢遊艇會外倒車時撞到一輛奧迪私家車,其後他在涉嫌找妻子「頂包」,陸事後接受酒精測試,讀數僅比法定標準低一度,陸氏夫婦因此同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辯方指案中有多名目擊證人,質疑警方為何只向其中一人查問;又指若控方不將其他目擊者列作證人,以及不傳召一名曾與目擊證人接觸的高級警員作供,辯方或會申請終止聆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八日續審,以待目擊的女證人回港作供。
男被告陸宏隆(六十四歲)及報稱教師的女被告蔡錦裳(六十七歲),同被控在去年十月廿日於西貢遊艇會外,企圖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陸另被控在同日同地不小心駕駛私家車。陸氏夫婦的女兒陸凱兒亦是醫生,昨到庭旁聽支持父母,她與藝人高皓正於一二年結婚,二人育有一對年幼子女。
控方開案詞透露,陸及蔡事發後均接受酒精測試,陸的讀數僅低於法定指標一度,而蔡的讀數則是零。辯方透露將爭議酒精測試的準確性,又指案中的目擊女證人Miss Macpherson曾向李姓高級警員表示,案發時她與案發地點相距卅米,其後又改口約十米,故辯方希望傳召李作供;惟控方指李已退休,且不在港。
控方先傳召另外兩人作供,負責拘捕陸的男警供稱,當晚接報到上址調查毆打案,陸向他表示是平治的乘客,其妻則是司機,妻駕該車時因遇上迎頭車而倒後,隨即感到「撞到啲嘢」,陸續指一名外籍男趕至並用手肘撞他胸口。
男警之後找到該外籍男Mr Duncan,Duncan指因發現男鄰居Richard Nelles的奧迪私家車被撞,遂上前與陸理論。男警續指外籍女子Macpherson其後主動走來表示見到Duncan沒有打陸,又說目睹車輛碰撞時陸才是司機,男警遂拘捕陸。
辯方盤問時質疑男警為何沒有把調查經過當場寫在記事冊上,更沒有把男女被告分別稱是乘客及司機的說話記錄;男警回答指,憑記憶及一張俗稱「更紙」的白紙記下當時過程是他慣常做法。辯方又指Macpherson當時與數名親友途經上址,質疑男警為何只向她查問,男警表示因認為其他人的版本大致相同。
報稱機師的奧迪私家車車主Nelles供稱,案發時身在日本,接獲Duncan的短訊得知自己的車被撞。他回港後發現車的右後方有刮痕,他只知道其車與一輛平治發生碰撞,但不知誰是肇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