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承建商遭入稟索償

【本報訊】鑽挖爆破工程公司去年獲港珠澳大橋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的承建商之邀請,投標觀景山隧道的挖掘工程分判合約,並聲稱按承建商的協議而把工程報價由二億二千九百萬元降低至一億九千九百多萬元,但最終仍未取得分判合約。工程公司昨日入稟高院控告承建商違約,並索償在事件中逾二千四百萬元的損失。

工程公司指未獲分判合約

原告凱霆有限公司,被告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被告前年接到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的合約後,開始與原告討論該段隧道的挖掘工程,被告於去年二月正式邀請原告投標,原告其後提交多份標書報價均逾二億二千萬元。雙方去年六月廿七日開會,被告指有關工程緊急,又稱相信原告的標書比其他投標者較好,但促請原告減價,並指若原告把價錢減至二億元以下便可獲得合約。

原告當日下午遂將投標價減至一億九千九百多萬元並通知被告,惟被告於去年七月底知會原告,合約已判給其他投標者。

原告認為,雙方於去年六月已經達成協議,被告此舉屬違反雙方協議,原告因此損失二千四百多萬元利潤和五十萬元投標開支,因此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CT 2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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