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保育公園「消失」議員狠批

馬灣舊村復修一拖再拖,發展商需向政府繳付土地補價利息,但關注人士直指,政府單靠「罰息」控制項目進度,欠缺監管力度。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發展商須向政府繳付九七年私人屋苑發展項目的土地補價中,所扣除用作興建馬灣公園但未用的結餘款項,連同所計算的利息。而第二期工程時間愈長,發展商所須負擔的利息就愈高。

單靠「罰息」欠力度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八年在任立法會期間,已曾多次追問馬灣公園發展。對目前保育項目停滯不前,他直言「很遺憾」。他認為因為即使業權分散,發展商仍可分階段開展工程。李批評政府希望靠「罰息」控制項目進度,明顯欠缺力度。他又補充不少私人發展項目中的公共空間建設常被拖延。

李認為政府當初與發展商協議契約時,應加入「收地條款」,確保發展保育項目進度欠佳時,政府有權沒收土地發展權。

立法會議員陳家洛亦狠批,舊村原本被規劃成公共空間,荒廢多年明顯是浪費公共資源,政府在監察上明顯失職,不應再讓發展商「歎慢板」。他又指出發展商既然與政府有協議,亦有責任盡快達成。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