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馬灣古蹟修復無期 業權存爭議政府懶理工程拖延

廿年孤寂,馬灣舊村修復保育前景未明。根據政府與發展商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簽訂的發展項目協議,馬灣私人屋苑建成後,發展商須負責修復發展馬灣舊村成「馬灣公園第二期」。但屋苑落成至今十多年,今年初發展商再獲城規會批出規劃申請,發展商卻稱因業權爭議,動工仍無期。見證香港開埠歷史的古蹟,如九龍關石碑、馬灣古代稅關遺址等,淪為一片頹垣敗瓦,有學者認為事件反映政府須主導土地發展權,才能有效推展保育項目。

昔日熱鬧的小漁村,馬灣舊村如今淪為日本福島廢村般的頹唐異境。村內至少三十多棟樓房如今門窗破爛,自十多年前村民遷出後一直丟空,建材、雜物散落一地。舊鄉事會址的瓦頂亦塌陷,內裏堆滿枯葉及玻璃碎,外圍被鐵絲網重重包圍,雖然掛上官地的警告牌,但仍有攝影發燒友和塗鴉客闖入的痕迹,並於荒屋內大肆發揮「小宇宙」。逾二百年歷史的天后廟香火仍在,卻保佑不到附近岸邊的高腳屋,整排漁港小屋在風雨下東歪西斜,不少更已倒塌半邊。

石碑褪色 遺址倒塌

連帶建於光緒年間、被評「三級歷史建築物」的九龍關石碑,碑上紅字亦已褪色。而作為「具考古研究價值地點」馬灣古代稅關遺址,都由於日久失修,原本的青磚牆已於多年前倒塌,現在只剩餘約十呎闊。見證香港開埠歷史的馬灣古蹟,現在伴隨住舊村變成「無主孤魂」。

「村民都有疑問!」馬灣村原居民陳崇業慨嘆,逾九成村民已搬離馬灣,但保育卻遲遲未展開,廿年來,舊村變荒村,日漸殘破不堪。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馬灣私人屋苑計劃初期,古物古蹟辦事處已要求發展商保留及修復馬灣舊村內已記錄的歷史文物、建築物和構築物。但政府稱由於發展商須安排搬村及安置,故未為保育項目訂出竣工日期。

業權問題 放棄收購

惟私人屋苑於○二至○六年分階段落成後,馬灣公園第一期(主要包括大自然公園、挪亞方舟及太陽館等)亦於○七年陸續啟用;但包括重修馬灣舊村的第二期發展則仍未展開。今年一月,城規會在有附帶條件下批准由發展商提出的最新總綱發展藍圖,有效期為三年。據最新藍圖顯示,發展計劃包括古蹟博物館、紀念碑及多用途表演場地等,而原本具備保育性質的馬灣古代稅關遺址,由於發展商未能與古蹟的私人業主達成共識,已放棄收購保育,並獲同意剔出總綱發展藍圖。

然而,負責復修的馬灣公園有限公司表示,由於馬灣舊村內仍有六戶業權問題未解決,加上天后廟的業權爭議,以及廿多名村民未符合租住新漁民屋資格等,開工日期仍屬未知數。

身兼馬灣公園諮詢委員會成員的陳崇業卻認為,業權爭議並非關鍵。據他了解,地政總署至今未批出「開工紙」,致工程遲遲未展開。他希望活化計劃能於今年內展開,可提供更多旅遊及餐飲選擇,與甚具宗教色彩的公園第一期互補優勢,吸引更多旅客。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在批核第二期項目用地前,地政處須考慮發展商建議的工程發展時間表,以及處理馬灣舊村的搬遷及安置個案,目前仍在跟進。

學者建議倣效滬星

香港大學建築文物保護課程主任李浩然副教授表示,馬灣舊村丟空多年,現時即使可成功保育,但舊村人去樓空,新項目亦可能「得個殼」。「用公帑做保育難,但用地產商(資源)做比較適當。」李指出,政府當年構思以住宅項目資助保育馬灣舊村的原意雖好,但政府卻在過程中失去主導權。他認為港府應學習上海、新加坡的土地政策,由政府掌握發展權,才能更有效推展保育項目。

文:陳潤南

圖:梁偉恩、甘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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