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怡安、林裕華報道】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實施逾九個月,海關至今年三月底接獲約三千二百宗投訴,平均每日約十宗,常被投訴的行業包括水果食品銷售、旅遊及美容等。有水果商會坦言有販商「取巧」,如以平價榴槤扮極品「貓山皇」賺差價,惹來投訴。不過海關暫僅提出十五宗檢控,解釋主要因為部分投訴的資料不足,尤其是部分旅客不了解香港的消費模式及法律,提供的資料未能滿足舉證要求。
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去年七月實施,海關至今年三月底接獲約三千二百宗投訴,四分三涉及貨品,四分一涉及服務,懷疑違例事項主要為產品有虛假說明或誤導性遺漏。
海關指,有一千零三十宗投訴毋須調查,因投訴不涉違例事項、投訴人撤回投訴等,亦因內地及外地遊客不了解香港的消費模式及法律,未能提供足以舉證的資料,另約三百八十宗投訴正審視中,已確定需調查的投訴則有一千七百九十宗,共整合出約七百七十九宗案件。
海關指其中三百九十一宗案件已完成調查,至今有十五宗提出檢控,罰款額由四千至十一萬元,亦有被判監一個月,另有兩宗經律政司同意後,由商戶簽署承諾書確保不再違例,海關亦發出十六個書面警告和書面勸喻。據知現僅十五宗檢控,是因不少案件仍待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據悉,常被投訴的行業包括水果食品銷售、旅遊及美容。九龍果菜同業商會副理事長張志祥透露,有果販常訛稱水果來源地或品種來誇大價格五至六成,如以平價榴槤扮「貓山皇」,惹來投訴,呼籲同行自律,商會會協助海關作「鑑證專家」。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指業界多已訂明行程細節來符合條例,估計投訴多涉及旅客購物,而非行程安排。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則指暫時檢控均為合理,但希望海關就各行業「度身訂造」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