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護花漢稱拖老蘭醉娃開房 五酒店客滿

【本報訊】銀行男職員受朋友所託,在有「人間妖域」之稱的蘭桂坊送飲醉的失戀女子回家時,涉嫌帶她到時鐘酒店強姦一案,昨在高院續審。

辯方盤問時質疑事主X自願與被告性交,指被告當時曾找了五間時鐘酒店但均客滿,亦曾因要找酒店而把X單獨留在的士上,X卻無向司機求救;辯方亦播出被告事後拖着X離開酒店的閉路電視片段,X當時行動如常沒有流淚。惟X否認自願與被告性交,並指當時因酒醉無力呼救。

事主獨留的士未有逃走

被告林祥釗(卅二歲)被控於前年七月八日(周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酒店內強姦現年廿三歲的X。辯方盤問時指X當時清醒可自行登上的士,並於車內挨着被告,更主動與被告濕吻,又指兩人共在油尖旺區找了五間酒店均客滿,期間被告曾留下X在的士內或酒店大堂等候,故X有多次機會向司機或酒店職員求救,但她卻無這樣做。X否認有主動向被告獻吻,但承認確曾獨留在的士,但因酒醉無力呼救。對於辯方播出兩人離開涉案酒店閉路電視片段,顯示X行動自如。X表示,當時正努力令自己清醒故沒有呼救。

案件編號:HCCC 19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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