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車到山前疑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香港的政改方案爭論還沒有結果,議員們上海之行也只是各說各話。究竟二○一七年的普選前景如何,各方面的人們都偏向「看淡」。但是,還應該估計,如果按提名委員會提名的方案拉倒,行政長官選舉便只能原地踏步。雖然屆時政治生態更趨緊張,但是無論泛民和建制都沒有贏家,只有吵吵鬧鬧,再過五年!

一意孤行 未得民心

我相信,香港的大多數人,都不理會候選人如何選出,但自己有一票可以參加選舉,用選票來表態,認為比選舉委員會的小圈子選舉,沒有自己的份兒,是一種進步。

何況,選舉當中,必定有兩至三個候選人,讓自己有權選擇。即使兩三位之中,自己也都不滿意,他也有權投白票或放棄投票。這不是比無權參與進了一步嗎?

特別是一些上了年紀的人,生平也許只有這一次有權選舉了。再等五年,還是未知之數。他們支持先行普選,再把選舉辦法,特別是選出候選人的辦法,逐步完善。相信除了老人家之外,也許大多數中間選民的想法也是一樣。泛民議員,如果一意孤行,終於否決了普選方案,他們能得到大多數選民的歡呼嗎?他們會不會因此流失選票,在下一屆的選舉中,被選民拋棄呢?

十分激進的選民,是少數。由於目前的分區選舉制度,他們能得到幾萬張選票,於是當選為議員,這是個別十分激進的議員能當選的原因。但這些十分激進的議員,這幾年的表演已經夠充分了。選民們看他們重複又重複的破壞性表演,也夠厭倦了。當上立法會議員,就是只懂得高呼幾句罵人的口號,在行政長官到場時擲一些雜物,在座位上擺放幾條大標語,最後因為犯規而被逐離場。這一套「戲碼」,難道會令人「拍案叫絕」嗎?當上議員,享受厚祿,但卻一件建設性的議案都沒有提出過,你們不會問心有愧嗎?

香港的議會文化,是需要革新的時候了。二○一七年的普選,正是一個契機。行政長官邁進普選的門檻,是一個進步。兩級議員的選舉,也必須同步改革,使香港的政治文化令人耳目一新。

議會文化 需要革新

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有獨特的民主制度,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也有示威遊行的自由。警力沒有成為專政工具,司法更加獨立得令人「頗有微詞」。這一切,與內地的種種,可說南轅北轍。除了香港不能獨立,也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更要遵守《基本法》中規定的中央憲制權力之外,民主、自由、法治不是全都有了嗎?就是比一些不太先進的民主國家,人權和自由不是顯得更有保障嗎?

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民主的一大進步。民主有序的循序漸進,是應有之義。只有一心要反中亂港的人,才會擾亂視聽,一會兒說香港沒有言論自由,一會兒叫嚷提名委員會提名不民主,一會兒說「警力過大」,把香港既有的人民權利一概視而不見。這些人大概嚮往「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愈亂愈好」。也希望能過上埃及、泰國或烏克蘭這些國家動亂的日子。

很可惜,你們希望「亂中取勝」,但全港人民卻是希望「團結穩定」。當廣大沉默的選民認清你們的真面目以後,你們這些反中亂港的議員,一定會被你們原有的選民所拋棄!

所以,目前對二○一七年的選舉,還不必十分悲觀。「柳暗花明又一村」。當廣大中間性群眾站出來的時候,當有理性的民主派議員認真衡量利害的時候,當有關當局在「有商有量」的基礎上作出一些妥協的時候,也許光明就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