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作家王朔說:一盤菜,不必都吃完才知道好壞吧!香港常以法治社會、公平正義自詡;然而,只要看看港府如何一次又一次放生壹淫媒,就知香港法律明顯有雙重標準,見微知著,一盤菜果然不必吃完才知道好壞!
壹淫媒旗下嘅爛果報及已摺埋嘅《爽報》,其藐視法庭案發生超過一年,拖到依家,不但未開審仲開審無期,各界指案件一再拖延,不但浪費公帑,更會動搖市民對司法的信心;爛果報及《爽報》涉嫌藐視法庭,律政司檢控竟然顧慮多多,一味拖延,又話要諮詢獨立資深大律師嘅法律意見,如此驚青,難免被質疑背後有畏懼外國勢力而聘外援的原因。
拖延案件係壹淫媒嘅慣技,截至今年三月,壹淫媒旗下刊物至今累犯一百二十八宗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案底,壹淫媒過去更多次以各種理由拖延審訊,又要求多項檢控合併處理或一併審理,即使罪成,每項檢控平均只被罰款數千至數萬港元,最高亦不過罰五萬元,遠低於現時條例的最高要求,這就難怪壹淫媒有恃無恐,淫完可以再淫,視法律如無物;如今,藐視法庭都審訊無期,壹淫媒仲唔風騷放蕩咩!
對於一個積犯,法律竟輕輕放過,藐視法庭可以一拖再拖,拖到審訊無期,當真是奇哉怪也!這不正是孟子所說:「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這是成語「杯水車薪」的由來;熄不了火,便說此時還不具備滅火的條件。這其實是在反對人道主義,等於參與和助長不人道的罪行。
都說「妖由人興也」,觀乎政府一再縱容壹淫媒,若然藐視法庭案件可一再拖延,試問法之尊嚴何在?香港法律的公平正義,難免叫人失去信心。妖由人興,豈能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