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將亡,必有妖孽,淫媒禍港,永無寧日。去年三月大角咀發生駭人聽聞的懷疑弒親倫常慘案,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壹淫媒旗下的爛果報和那張已經「爽死」的免費報竟然視法律如無物,公然刊登疑兇的專訪,後來被律政司控以藐視法庭罪,如今一年過去了,該案仍開審無期,可謂奇哉怪也。
當局調查貪曾案逾兩年仍無聲無息,本來已不可思議,想不到連處理這種嚴重刑事案也一拖再拖,更是匪夷所思。有人質疑辯方可能以準備不足為由,遲遲不向法院確認,藉此拖延審訊。這種質疑顯然不是無的放矢,壹淫媒屢屢挑戰法律底線,單是干犯淫褻條例的個案已達一百二十多宗,案底幾乎比電話簿還厚,玩弄拖字訣已不是第一次了,當年十九宗違反淫褻條例的案件久拖不決,後來獲准一併審訊,部分更獲得放生,就是典型例子。反正有港英餘孽包庇護航,有洋奴漢奸搖旗吶喊,淫媒根本有恃無恐。
最令人質疑的是律政司處理該案的手法,不僅拖拖拉拉,而且顧慮重重,在提出檢控之前,先尋求獨立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予人一種投鼠忌器的感覺,難怪被質疑是否畏懼外國勢力才聘請外援。
人們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在香港,有些人比你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