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分別審查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懲教署、食環署及康文署等五個部門,於一○/一一年至一二/一三年度進行的五十次公開招聘,發現懲教署其中十次的小規模招聘,需時三百五十六日至七百一十四日才能完成。
43%應徵者未符入職要求
而在十七次招聘中,懲教署並無按公務員事務局指引,訂定招聘工作時間表,及監察招聘進度。審計署亦發現,教育局其中三次的安排招聘手續和發出聘書需時長達六十七至八十五日,較其餘廿九次招聘平均需時廿三日的時間長達三倍。
另外,審計報告發現各部門在五十次公開招聘、合共廿五萬八千四百名申請書中,有四成三應徵者未能符合招聘廣告的入職要求,令部門浪費不少時間及資源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