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審查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運作發現,有關基金過去十六年一直沒有與市場比較收費,導致收費欠缺競爭性,基金目前的收入仍有「九成九」來自政府部門。審計署又發現,基金於一二至一三年度向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發放二千二百萬元逾時工作津貼,做法不符公務事務局的政策及指引,該署已要求基金改善。
港府九六年成立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管理及核算機電署的服務運作,提供的服務主要是操作和維修設於大型設施的電力、機械和屋宇裝備系統等。審計署審查有關基金的運作後發現,基金自九八年進行了一次市場價格比較後,十六年來再沒有與市場比較,期間機電署參與三百多次競爭性競投,超過一半失敗告終。
分析基金於一二至一三年度的收入,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來自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及半官方機構,當中食物環境衞生署、建築署、警務處、政府產業署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均透過直接洽商,把全部或大部分機電服務協議批予基金,僅百分之零點一收入是來自私營機構。審計署建議,基金應爭取政府資助以外的業務拓展機會,而各部門亦應盡量透過招標採購機電服務。
另外,機電署位於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及宋皇臺的用地,原定於○四、○五年先後騰出供其他發展用途,但部門一直拖延,目前預計最快分別於今年五月及一九年才能騰空地皮,較原來目標遲了十年至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