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管治水平低 撥款混帳旅署不查

【本報訊】盛事基金遭審計署炮轟,負責審批基金的評審委員會難辭其咎,審計報告直指評委會的管治水平有待改善,又特別指出有兩名委員的出席率偏低,質疑有關人士未能積極發揮作用。此外,作為基金秘書處的旅遊事務署對主辦機構的評估監察亦不足,沒有主動查核主辦機構與採購服務供應商的關係,易出現利益衝突。

基金的評委會由身兼行政立法兩會議員的林健鋒任主席,審計報告關注,包括評委會主席及所有六名非政府成員的任期皆於今年六月屆滿,建議當局物色和委任額外的合適委員,使委員的工作可獲合理分配及替換。

委員七會議缺席六次

審計報告又發現盛事基金評委的七次會議中,有兩名委員分別連續缺席六次及四次,在十四次會議中,出席率只有五成及五成七,可能令他們無法積極參與評審工作。

而作為基金秘書處的旅遊事務署也難逃責任,審計報告批該署對盛事基金活動主辦機構的評估及監察不足,有廿三項盛事在舉辦日期前一個月或數日前才簽定撥款協議,令管制措施無法有效執行。

基金撥款協議訂明,主辦機構應申報在採購、招標及招聘員工方面的利益衝突,但審計署發現除一項盛事外,其他主辦機構均沒在財務報表中呈報與服務供應商的關係,基金秘書處也沒有向主辦機構查詢。有個案是主辦機構向代理人發放二十萬元獎金,但這筆獎金從未編列在預算之內,秘書處卻沒有查問。

另外,有主辦機構獲超額付款廿二萬七千元,基金秘書處查核帳目時竟未有發現,待審計署揭發轉告,秘書處才向主辦機構討回;又有主辦機構有廿八萬元未用完餘款,但卻退還給贊助機構,而非盛事基金。

審計署敦促旅遊事務署急需加強與盛事基金申請機構和主辦單位的溝通,加強審查和管制盛事基金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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