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火鍋店譚魚頭灣仔分店被業主入稟追討一百萬元欠租的案件,被告昨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延長提交抗辯書的時限,法庭最後批准申請,將期限延長十四日。原告陸杏桃的遺產執行人謝啟英、謝啟俊和謝啟傑,是灣仔東興大廈地下至三樓譚魚頭分店所在物業的業主。原告於兩個月前入稟向被告香港譚魚頭(灣仔)有限公司追討兩個月欠租共一百萬元,並要求收回租出的物業。被告的律師昨表示要更多時間向被告索取指示,故要求延長提交抗辯書時限,又透露被告正與業主商討事件。
案件編號:HCA 32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