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地盤一般會以三日工傷病假作為標準以計算意外數字。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出,不少地盤僱主為避免意外影響保費及投標,會特意說服員工以普通有薪病假取代工傷病假,變相隱瞞意外,促工友小心留意。
「無論病假定工傷假都有八折人工,有啲工友唔清楚或者驚得罪僱主唔去追,變相就係自己權益受損!」鄧指出,根據勞工法例,員工因病獲醫生開假超過四天可獲有薪病假,但有薪病假日數要據年資按月累積,上限只有一百二十天,相反,工傷有薪病假則毋須累積,上限達兩年之久。
他說,「如果僱主叫工友用病假代工傷假,其實工友最多只係放得一百二十日,到工傷完咗,佢咁啱有傷風咳就會冇晒有薪病假!」鄧續指,以普通病假取代工傷假者,倘日後發現工傷有後遺症更會影響索償,呼籲工友須注意自身利益。